-
北京浩伟律师事务所严重警告
北京浩伟律师事务所严重警告近段时期以来,我们发现有单位和个人采用非法手段,入侵本网站采集文章数据。我们已经技术监控了相关入侵本网站程序,正在通过公证机关取证,自本公告之日起,对入侵本网站采集文章数据个人和单位,一律追加民事和刑事责任。绝不姑息!!!北京浩伟律师事务所 ...
-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2023) 法发〔2023〕14号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
-
国家监委、最高检、公安部印发在办理贪污贿
国家监委、最高检、公安部印发在办理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加强反洗钱协作配合的意见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反洗钱工作的决策部署,日前,国家监察委员会办公厅、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办理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加强反洗钱协作配合的意见...
-
最高法指导案例:醉酒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是
最高法指导案例:醉酒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裁判要旨】1.危险驾驶罪属于行政犯,对“机动车”等概念性法律术语的理解应当与其所对应的行政法规保持一致,不能随意扩大解释。国家标准对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不具有法律规范意义上的约束力。2.醉酒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或者驾驶超标电动...
-
最高法指导案例:被告人对事实性质的辩解不
最高法指导案例:被告人对事实性质的辩解不影响“如实供述”的成立裁判要点 对行为性质的辩解,不能认定为翻供,如实供述与被告人行使辩解权并没有根本的冲突。无论被告人将其犯罪行为辩解为无罪或将此罪辩为彼罪,都属于对行为性质的不同认识和理解,不能因此而轻易地认定其翻供。悔罪表现与被告人行使辩解权是一个问题...
-
《人民司法·案例》对法医鉴定意见的实质审
《人民司法·案例》对法医鉴定意见的实质审查形式上具有鉴定资质的机构所出具的鉴定意见未必在实质上符合刑事审判证据标准。为确保证据的可采性与证据资格,审判人员有资格也有必要积极主动运用逻辑、常识和经验,从鉴定机构是否使用了符合行业标准的鉴定方法、得出的实体结论是否参考了必要的材料等方面对鉴定意见作出实质...
-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五起危害药品安全犯罪典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五起危害药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我国药品管理法确立了根据药品功效确定假药、劣药的理念,合理划定了假药和劣药的界限。随着药品管理法的修改和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为更好处理危害药品安全犯罪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2022年3月,“两高”联合制定《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
-
国家一级演员苏孝林被决定逮捕!
国家一级演员苏孝林被决定逮捕!长期在兰州文化系统工作另一个身份是国家一级演员正义网记者注意到,苏孝林长期在兰州文化系统工作。公开简历显示,1958年3月出生的苏孝林为甘肃兰州人,大专学历,1974年12月参加工作,198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其此后便长期在兰州市歌舞剧团工作,1991年起担任兰州...
-
关于对外委托文件制成时间鉴定有关事项的通
关于对外委托文件制成时间鉴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法司〔2008〕12号】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法司〔2008〕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辅助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司法行政装备处:近日,部分法院司法技术辅助部门来电来函请示关于对外委托文件制成时间...
-
金融系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
金融系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金融系统职务犯罪是指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金融行业工作人员,利用其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便利,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或国家对职务活动的管理职能,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以下是笔者根据网络检索整理了常见金融系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供参考。1、胡某等违法运用资金二审刑事...
-
金融系统职务犯罪常见罪名立案量刑标准
金融系统职务犯罪常见罪名立案量刑标准金融系统职务犯罪一般是指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金融行业工作人员,利用其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便利,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或国家对职务活动的管理职能,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本文总结了此类案件中常见罪名简单定义及立案量刑标准,一、受贿罪(商业贿赂罪)所谓...
-
AI法律助手上线公开测试
AI法律助手上线公开测试近年来,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智能助手的广泛应用已经深入到我们的生活的方方面面。与此同时,法律领域也并未掉队,AI法律助手作为一项创新的尝试,今日正式上线公开测试。本文将介绍AI法律助手的功能、应用场景以及对法律行业的影响。AI法律助手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打造的一款智能辅助...
-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
建办市[2006]68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解放军总后营房部工程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实施《关于印发〈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奥林匹克转播
财税[2005]1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北京奥林匹克转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OB)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BOB接受的北京奥组委电视转播拨款约2.1亿欧元,免征...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从事贷款担保
国税函[2005]850号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外资担保企业有关税收业务问题的请示》(苏国税发[2005]10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从事贷款担保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依照《中华人民...
-
国家监委、最高检、公安部印发在办理贪污贿
国家监委、最高检、公安部印发在办理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加强反洗钱协作配合的意见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反洗钱工作的决策部署,日前,国家监察委员会办公厅、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办理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加强反洗钱协作配合的意见...
-
国家一级演员苏孝林被决定逮捕!
国家一级演员苏孝林被决定逮捕!长期在兰州文化系统工作另一个身份是国家一级演员正义网记者注意到,苏孝林长期在兰州文化系统工作。公开简历显示,1958年3月出生的苏孝林为甘肃兰州人,大专学历,1974年12月参加工作,198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其此后便长期在兰州市歌舞剧团工作,1991年起担任兰州...
-
金融系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
金融系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金融系统职务犯罪是指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金融行业工作人员,利用其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便利,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或国家对职务活动的管理职能,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以下是笔者根据网络检索整理了常见金融系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供参考。1、胡某等违法运用资金二审刑事...
-
金融系统职务犯罪常见罪名立案量刑标准
金融系统职务犯罪常见罪名立案量刑标准金融系统职务犯罪一般是指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金融行业工作人员,利用其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便利,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或国家对职务活动的管理职能,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本文总结了此类案件中常见罪名简单定义及立案量刑标准,一、受贿罪(商业贿赂罪)所谓...
-
AI法律助手上线公开测试
AI法律助手上线公开测试近年来,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智能助手的广泛应用已经深入到我们的生活的方方面面。与此同时,法律领域也并未掉队,AI法律助手作为一项创新的尝试,今日正式上线公开测试。本文将介绍AI法律助手的功能、应用场景以及对法律行业的影响。AI法律助手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打造的一款智能辅助...
-
斡旋受贿与利用影响力受贿辨析
斡旋受贿与利用影响力受贿辨析斡旋受贿和利用影响力受贿都是指刑法中规定的两种不同类型的受贿行为。在进行辩析之前,我们首先需要明确这两种行为的定义和特点。斡旋受贿是指以中介人的身份,帮助他人进行交易或达成协议,并以此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斡旋受贿的主要特点是通过协助他人达到某种目标的过程中,以获取利益作为...
-
在编教师算不算公职人员
在编教师一直以来都被认为是公职人员的一种,因为他们从事着与国家有关的教育工作,而且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和监督。然而近年来,随着一些政策的调整和社会对这个问题的争论,这一观点也出现了分歧。那么,在编教师究竟算不算公职人员呢?本文将就这一问题展开探讨。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公职人员的定义。《中华人民共和国...
-
国家公职人员的范围
国家公职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其他依法设立的组织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担任职务并领取工资、津贴或者补贴的人员。他们代表政府履行公共权力,具有重要的行政、管理和监察职责,对于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国家公职人员的范围非常广泛,包括了中央和地方的政府机关的官员、参照公...
-
非国家公职人员挪用公款罪
非国家公职人员挪用公款罪是一种犯罪,属于刑法中的经济犯罪范畴。这个罪名的主要目的是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公共资源为私人利益谋取不当利益,从而危害社会公共利益和财产安全。这篇文章将围绕非国家公职人员挪用公款罪进行分析和说明,以便更好地了解这个罪名的相关内容。非国家公职人员挪用公款罪是什么?首先,我们需要明确...
-
诬告国家公职人员什么罪
诬告国家公职人员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也被称为“构陷罪”或“陷害罪”。在中国刑法中,涉及到诬告国家公职人员的罪名的主要有两个:一是“编造并传播谣言、诬蔑、陷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罪”,二是“以非法手段查明银行账户、信用卡账户等个人信息后向他人提供情报罪”。首先,编造并传播谣言、诬蔑、陷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
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犯罪都有什么罪名?
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犯罪都有什么罪名?相信大家都知道公职人员多数犯罪都是利用职务之便利,利用公职人员的身份参与和伙同他人参与各种职务犯罪,哪么,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犯罪都有什么罪名呢?下面给大家讲解一下,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犯罪的相关罪名。既然国家公职人员是利用职务而犯罪,首先是本身具备国家公职人员...
-
既参与行贿又接受贿赂且存在层层请托谋利如
既参与行贿又接受贿赂且存在层层请托谋利如何定性【典型案例】2018年5月,万某的公司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A省甲县公安局立案侦查,该案承办人为甲县公安局民警胡某。为了打点关系,万某找到其同学B省乙县公安局民警黄某,黄某找到其老乡甲县公安局民警何某,通过何某牵线搭桥最终与胡某取得联系并在涉案金额...
-
留置期限如何计算起止(纪检监察留置期限)
留置期限如何计算起止(纪检监察留置期限)纪检监察机关对涉嫌严重违法违纪及犯罪的公职公务人员(统称为被调查人员)采取留置措施后,是家属和亲友非常关心的问题。最主要的是留置时间是多久,留置后是否会判刑,留置期限如何计算等等,笔者已经在以前的文章中写过相关问题,今天主要给大家分享留置期限如何计算起止(纪检...
-
公职人员严重违纪,监察机关调查终结的监察
公职人员严重违纪,监察机关调查终结的监察处置方式有哪些监察调查终结,是指监察机关对于已经立案的监察案件,经过一系列的监察调查活动,认为被调查人是否存在职务违法犯罪的案件事实已经查清,相关证据已经确实充分,从而决定结束监察调查,并依法对被调查人提出处理意见,作出处理决定的一种监察活动。一、监察调查终结...
-
关于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十五个重要问题的
关于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十五个重要问题的解答01发生违法问题时不属于监察对象范围,立案调查时属于监察对象范围,可否立案调查并给予政务处分?答:首先需要明确,可否给予政务处分主要取决于被调查人在接受处理时的具体身份,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和规章对违法行为及其适用处分的规定,可以给予政务处分的...
-
关于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12月15日,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市发生盗采煤炭资源引发的透水事故,造成22人被困,经全力救援,20人获救、2人遇难;12月27日,山西省运城市绛县一废弃金矿因盗采活动造成6人遇难,反映出在当前矿产品...
-
关于加强安全风险防范做好春节后矿山复工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有关中央企业: 当前,北京冬奥会正在举行,全国两会、北京冬残奥会即将召开,加之能源保供压力大,部分地区寒潮、雨雪冰冻灾害严重,矿山安全生产较往年面临的风险挑战更大,保安全护稳定要...
-
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水平,推动非煤矿山行业安全高质量发展,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制定了《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
-
关于公布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级达标煤
各产煤省、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有关中央企业: 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20〕16号)规定,经资料审查、现场检查、网上公示,确认大同煤矿集团永定庄煤业有限责...
-
关于征集煤矿瓦斯、冲击地压灾害治理先进适
各产煤省、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有关中央企业,有关高校、科研院所: 为进一步提高煤矿企业重大灾害治理能力,总结、交流、推广煤矿瓦斯、冲击地压灾害治理先进适用技术和工作经验,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瓦斯、冲击地压事故,推动...
-
关于预防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矿山事故灾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有关中央企业: 近年来,一些地区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频发多发,给矿山安全生产造成威胁。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预防暴雨、洪水、雷电、台风、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发...
-
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
《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已于2022年3月15日由生态环境部2022年第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 黄润秋 2022年4月6日 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
-
关于加强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产煤省、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有关中央企业: 近两年来,贵州、云南、山西、陕西、黑龙江、河南等省共发生8起突出事故,造成44人死亡。2022年3月2日,贵州省清镇市利民煤矿发生一起突出事故,造成8人死亡、13人受...
-
关于开展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22〕2号)要...
-
关于印发矿山安全标准目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有关中央企业: 标准是矿山安全生产活动的重要依据。为严格准确全面执行各项矿山安全标准,现将现行有效的《矿山安全标准目录》印发给你们,并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
-
关于开展非煤地下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治本攻坚,有效防范化解非煤矿山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
-
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检查实施清单(2022年
各产煤省、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 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以及《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煤矿防灭火细则》等规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组织对《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检查实施清单》进...
-
关于降低煤矿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公告
2022年3月8日,中煤新集阜阳矿业有限公司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 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20〕16号)有关规定,安徽省能源局于2022年3月8日起将中煤新集阜阳矿业有限公司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降为三...
-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第一批拟挂牌组建重点实
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拟确定了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第一批拟挂牌组建重点实验室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2年5月25日至5月31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政策法规和科技装备司科技和信息化处反映...
-
矿山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有关单位: 《矿山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2022年第10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
-
最高法指导案例:醉酒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是
最高法指导案例:醉酒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裁判要旨】1.危险驾驶罪属于行政犯,对“机动车”等概念性法律术语的理解应当与其所对应的行政法规保持一致,不能随意扩大解释。国家标准对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不具有法律规范意义上的约束力。2.醉酒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或者驾驶超标电动...
-
最高法指导案例:被告人对事实性质的辩解不
最高法指导案例:被告人对事实性质的辩解不影响“如实供述”的成立裁判要点 对行为性质的辩解,不能认定为翻供,如实供述与被告人行使辩解权并没有根本的冲突。无论被告人将其犯罪行为辩解为无罪或将此罪辩为彼罪,都属于对行为性质的不同认识和理解,不能因此而轻易地认定其翻供。悔罪表现与被告人行使辩解权是一个问题...
-
《人民司法·案例》对法医鉴定意见的实质审
《人民司法·案例》对法医鉴定意见的实质审查形式上具有鉴定资质的机构所出具的鉴定意见未必在实质上符合刑事审判证据标准。为确保证据的可采性与证据资格,审判人员有资格也有必要积极主动运用逻辑、常识和经验,从鉴定机构是否使用了符合行业标准的鉴定方法、得出的实体结论是否参考了必要的材料等方面对鉴定意见作出实质...
-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五起危害药品安全犯罪典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五起危害药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我国药品管理法确立了根据药品功效确定假药、劣药的理念,合理划定了假药和劣药的界限。随着药品管理法的修改和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为更好处理危害药品安全犯罪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2022年3月,“两高”联合制定《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
-
北京市监察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发
北京市监察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5起行贿犯罪典型案例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受贿行贿一起查的重要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指导全市监察机关、检察机关精准办理行贿案件,共同打好反腐败“组合拳”,推动实现对腐败问题的标本兼治,北京市监察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选编了...
-
派出所所长及民警,因刑事案件久拖未办,被
派出所所长及民警,因刑事案件久拖未办,被判处玩忽职守罪耿某玩忽职守罪一案二审刑事裁定书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金某,男,1966年5月13日出生,回族,大专文化,群众,警察,2005年7月至2016年4月任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凤山派出所所长,捕前住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2019年5月6...
-
既参与行贿又接受贿赂且存在层层请托谋利如
既参与行贿又接受贿赂且存在层层请托谋利如何定性(民警贿赂犯罪案例)【典型案例】2018年5月,万某的公司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A省甲县公安局立案侦查,该案承办人为甲县公安局民警胡某。为了打点关系,万某找到其同学B省乙县公安局民警黄某,黄某找到其老乡甲县公安局民警何某,通过何某牵线搭桥最终与胡某...
-
如何认定盗窃燃气案件的犯罪金额(盗窃罪案
如何认定盗窃燃气案件的犯罪金额(盗窃罪案例)【基本案情】2015年12月28日,北京槐香园烤鸭店(以下简称烤鸭店,李某为烤鸭店经营人)与北京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以下简称燃气公司)签订了北京市非居民天然气供用合同,供气价格为3.16元/立方米。通气时烤鸭店用气设备为3台鼓风中餐灶、1台四眼砂锅...
-
案例解析,窝藏犯罪中自首的认定
案例解析,窝藏犯罪中自首的认定裁判要旨被告人实施窝藏罪犯以后,主动向公安机关进行投案并交代被窝藏的罪犯故意杀人的事实及逃跑踪迹的,认定为自首行为,但不构成重大立功。临时性的安排犯罪分子住宿、就餐等并劝其投案自首的,在此期间被抓获的,不应认定为窝藏和包庇。基本案情公诉机关指控称:2018年7月9日,被...
-
帮信罪不起诉案例(三个方面,七个案例)
帮信罪不起诉案例(三个方面,七个案例)所谓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是指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关于该罪的具体认定,则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在客观方面,行为人需要有“帮助行为”。这里所称的帮助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以下是从三个方面...
-
帮信罪不起诉案例汇总(17种不起诉要点)
帮信罪不起诉案例汇总(17种不起诉要点)查阅、收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的无罪不起诉案例对律师办理此类案件具有较大的参考价值。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作出不起诉理由主要有“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本文归纳的不起诉类型主要是“ 法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
-
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区别(案例)
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区别(案例)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都是《刑法》规制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内部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侵犯单位财产的行为。从主客观的维度分析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有助于维护法治经济市场的正常运行。关键词:挪用资金罪 职务侵占罪 区别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
-
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区别
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区别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都是指盗用他人财物的行为,但两者之间还存在一些细微的区别。挪用公款罪是指:在担任国家机关、国有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或者使用公款非法占有为目的,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挪用公款罪从轻处罚的情况,即...
-
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区别(案例)
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区别(案例)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看似一字只差,其实有很大区别,下面通过案例给大家分享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区别。典型案例:2008年2月至2013年12月,桓台县新城镇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郝某某利用职务之便,将村委收取的137万余元土地承包租赁费用于其个人营利活动。...
-
新型网络抽奖式销售经营行为性质的认定(案
刑事审判参考(2021年第6辑,总第130辑) [第1461号]陈某等人开设赌场案-新型网络抽奖式销售经营行为性质的认定 节选裁判说理部分,仅为个人学习、研究,如有侵权,立即删除 二、主要问题 如何认定新型网络抽奖式销售...
-
公职人员被采取留置措施问题的11个常识(
公职人员被采取留置措施问题的11个常识(家属必读)自2018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后,公职公务人员涉嫌违法违纪及职务犯罪问题,由监察机关先行采取留置措施。因为留置措施不同于以往的刑事诉讼程序,因此,很多公众对相关留置措施不甚明白。下面北京职务犯罪辩护律师带你了解公职人员被采取留置措施问题...
-
北京律师,调查留置律师咨询,关于公职人员
北京律师,调查留置律师咨询,关于公职人员(公务员)留置措施问题汇总关于公职公务人员(公务员)被监察机关留置问题,几乎经常有公众咨询,因此,笔者今天针对留置问题整理了以往书写的相关监察委留置问题相关知识点,供大家参考。一、监察委留置是什么意思? 留置这个术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
-
公职人员被处理后是否会影响子女报考学校和
公职人员被处理后是否会影响子女报考学校和就业的政审 (一)关于是否影响子女报考人民警察1.贪污贿赂数额巨大、具有严重情节,受到刑事处罚的,影响子女报考人民警察依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9条规定,考察对象的家庭成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本人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一)因故意杀人、...
-
公职人员刑事处罚后的退休或养老问题
公职人员刑事处罚后的退休或养老问题1.会取消或减低退休待遇公职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被立案调查期间,退休手续停办。针对在职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决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同时,通常也决定取消退休待遇。如果是作出处分前已经退休的公职人员,依法应当给予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也会按照规定相应调整(取...
-
在职人员被留置、采取强制措施期间的工资待
在职人员被留置、采取强制措施期间的工资待遇处理在职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人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期间,停发工资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资的75%计发生活费,不计算工作年限。如果是被刑事拘留在逃或批准逮捕在逃的,停发工资待遇。对留置期间是否停发工资待遇,目前虽未有明确规定,但根据人...
-
职务违法犯罪律师咨询,关于监察委留置问题
职务违法犯罪律师咨询,关于监察委留置问题汇总关于公职公务人员被监察机关留置问题,几乎经常有公众咨询,因此,笔者今天针对留置问题整理了以往书写的相关监察委留置问题相关知识点,供大家参考。1、留置的对象和条件。留置的对象既包括作为监察对象的被调查人,也包括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采取留置...
-
监察委采取留置措施的九个相关问题解答
监察委采取留置措施的九个相关问题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二条: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二)可...
-
监察委员会留置措施期限热点常识问题解析
监察委员会留置措施期限热点常识问题解析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机构。由于是监察委员会是2018年3月《国家监察法》出台以后成立的新的职能机构,社会公众对此相...
-
《监察法》中的关于留置措施的几个常见问题
《监察法》中的关于留置措施的几个常见问题对于留置措施一词,相信大家已经不陌生了,因为字2018年3月起《监察法》实施以来,监察机关对涉嫌违法违纪的国家工作人员采取留置措施是法律赋予监察机关的权利。为了进一步了解留置措施问题,今天给大家简单分享一下,《监察法》中的关于留置措施的几个常见问题。一、留置对...
-
留置的场所在哪里?(留置的期限是多久)
留置的场所在哪里?(留置的期限是多久)留置是因为公职人员,公务人员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因为涉嫌严重违法违纪而被国家监察机关采取的一种法律措施。今天给大家分享一下,国家公职人员等什么情况采取留置措施,留置的期限是多久? 留置的场所在哪里? 留置期间可否折抵刑期?等问题。一、什么情况采取留置措施 ...
-
案例说法:监察委留置的期限和解除条件
案例说法:监察委留置的期限和解除条件编者按:学习好、宣传好、执行好监察法,是各级纪委监委的重要任务,是对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履职、干净担当、做好工作的必然要求。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推出《案例解读监察法》系列报道,结合《监察法》实施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学法用法实践,通过“案例事例+分析点评”的方式,以...
-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7方面要求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7方面要求一是留置的对象和条件。留置的对象既包括作为监察对象的被调查人,也包括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采取留置措施要符合三个要件:(1)涉案要件。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如果被调查人仅涉嫌一般、轻微职务违法,不能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
你应该知道的公职人员被调查留置的基本常识
你应该知道的公职人员被调查留置的基本常识众所周知,留置是纪检监察机关,依据《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对涉嫌违法犯罪的领导干部或公职人员的一种调查处理方式,而且是一种慎重使用的调查方式,因此,法律对采取留置措施调查做了具体的规定,归结起来,主要是五大基本常识。如有违反常识的行为,要么是执法机关违法,要么是...
-
家人被留置三个月了了怎么办?
家人被留置三个月了了怎么办? 留置措施是纪检监察机关所采用的限制被调查人的人身自由的一项严厉措施。家人被留置后信息基本被隔绝,这时候最揪心的其实是家属,且留置时间较长,很容易谣言四起,家属心理负担极重,如果心理承受能力不强或者调节不好,很容易导致崩溃。故此,让家属从法律角度对留置多一些了...
-
公职公务人员突然被留置了意味着什么?
公职公务人员突然被留置了意味着什么?自从2018年3月,《监察法》实施后,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成为监察机关办案的一种非刑事诉讼程序。所以,留置对大多数公众来说还是比较陌生。因此,相关人士经常咨询关于留置问题,以下给大家通俗解读。1、留置措施是什么?根据汉字解读,留指的留下,置则有放置、处置的意思。...
-
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范建议(企业刑事法律风
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范建议(企业刑事法律风险有哪些)企业刑事法律风险,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范建议,企业刑事法律风险罪名有哪些,企业刑事法律风险的高发领域,企业刑事法律风险的高发领域在哪些方面,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范心得。1、企业刑事法律风险刑事法律风险与企业及企业家面临的民事法律风险而言,是最为严重的法律...
-
公司企业刑事合规涉及罪名量刑标准一览表
公司企业刑事合规涉及罪名量刑标准一览表企业刑事合规是指检察机关在办理企业犯罪案件时,督促犯罪嫌疑企业建立健全刑事合规管理体系,并设立一定考察期,经对企业监督考察评估合格后,对犯罪嫌疑企业作出相对不起诉等从宽处理决定,以激励犯罪嫌疑企业主动加强合规建设,提升经营管理法治化水平,降低企业的刑事风险。本文...
-
涉及公司企业家商事犯罪案件辩护要点(55
涉及公司企业家商事犯罪案件辩护要点(55个罪名)以下辩护要点依据2023年3月10日以前发布的刑法规定、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刑事审判参考案例等典型司法判例,并参考律师实务经验以及相关专家学者理论观点归纳提炼。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罪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辩护要点此类案件的特点主要表现为行为人掺杂...
-
放火罪立案和量刑标准
放火罪量刑标准刑 放火罪是一种故意犯罪,是从古到今较为常见的严重刑事犯罪之一。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放火罪量刑标准 根据本条和第115条的规定,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
投放危险物质罪律师咨询,最新投放危险物质
投放危险物质罪律师咨询,最新投放危险物质罪量刑标准 本罪成立并不需要出现多数人的中毒或者是重大公私财产遭受毁损的实际后果,只要实施人的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或者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存在即可构成本罪。投放危险物质罪(取消偷毒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是指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
-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律师咨询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律师咨询 本罪属于行为犯,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只要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都能够成本条罪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以危险方法危害...
-
失火罪律师法律咨询_最新失火罪量刑标准
失火罪律师法律咨询_最新失火罪量刑标准 本罪是由于某人疏忽大意的过失,即某人行为引起的火灾。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以失火罪最新立案和量刑标准及司法解释给大家分享。 失火罪量刑标准 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
-
煽动分裂国家罪认定界限及量刑标准
煽动分裂国家罪认定界限及量刑标准 煽动分裂国家罪认定界限 一、煽动分裂国家罪与分裂国家罪的界限 两罪的客体是相同的,即国家的统一;两罪的目的也是相同的,即分裂国家。但它们有明显的区别: 1、实施的行为不同,本罪是煽动行为,后罪是组织,策划、实施分裂的行为。 2、...
-
过失决水罪的立案标准,过失决水罪案例
过失决水罪的立案标准,过失决水罪案例 行为人是过失行为必须造成严重后果并且这种严重后果是由过失行为所引起的,即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重大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当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过失决水罪案例 张某、李某、王某原均系东莞市某有限公司员工。2017年6月初,张某趁着要到东莞市...
-
过失爆炸罪的构成要件及案例判决书
过失爆炸罪的构成要件及案例判决书 过失爆炸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引起爆炸,危害公共安全,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
持有、使用假币罪的构成要件
持有、使用假币罪的构成要件 假币影响了市场经济流通,其单张面值数额不一,严重扰乱了我国经济秩序。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故意持有或者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货币管理制度。持有或者使用伪造的货币的行为危害或已经危害国家货币流通秩序,...
-
破坏交通设施罪的构成要件
破坏交通设施罪的构成要件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行为。所谓破坏,包括对交通设备的毁坏和使交通设备丧失正常功能。 主体要件 ...
-
刑事诉讼法期限的计算_刑事诉讼法办案期限
刑事诉讼法期限的计算_刑事诉讼法办案期限一览表 刑事诉讼法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法定期间不包括在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
-
破坏电力设备罪的司法解释,立案标准详解
破坏电力设备罪的司法解释,立案标准详解 破坏电力设备罪的司法解释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破坏电力设备罪几个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破坏电力设备罪几个问题的批复(1986年12月9日 高检研发字[1986]16号)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你院川检发(1986)88号“关于...
-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量刑案例判决书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量刑案例判决书 (2015)临兰刑初字第1071号 2014年9月至10月间,被告人张某、郭某、杨某与孙某、付某、张某甲(另案处理)等人结伙,以做物流生意为名,在某某市兰山区方城镇华城村,租用被告人吕某的板厂厂房及院子,由被告人郭某、杨某、张某负责购买车辆、油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