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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的场所在哪里?(留置的期限是多久)

留置的场所在哪里?(留置的期限是多久)

留置是因为公职人员,公务人员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因为涉嫌严重违法违纪而被国家监察机关采取的一种法律措施。今天给大家分享一下,国家公职人员等什么情况采取留置措施,留置的期限是多久? 留置的场所在哪里? 留置期间可否折抵刑期?等问题。

一、什么情况采取留置措施

      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涉及案情重大、复杂,可能逃跑、自杀,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等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

      法律规定:《监察法》第四十三条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

二、留置的期限是多久?

      由于警察的留置盘问期限只有短短的24-48小时,这肯定不适合监察委员会的办案模式。监察委员会采取的留置措施,将可能类似于原来"双规""双指"的期限。目前,"双规""双指"期限并没有明确的单独规定,而是和办案期限高度重合,原则上不得超过办案期限。纪委机关的调查期限一般是三个月,监察机关的调查期限一般是六个月,必要的时候可以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

三、留置的场所在哪里?

      由于留置不属于刑事拘留、逮捕等羁押措施,适用对象既可能是违法违纪的,也可能是构成职务犯罪的人员。留置是在24小时监控下,从留置的第一分钟到解除留置前的最后一分钟都处在监控之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留置场所的设置、管理和监督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实践中,一是,原来纪委办理党员纪律审查的场所,也叫"两规"场所,现在继续运用为留置场所。国家监察委成立后,会有四级监察委,市级以上有"两规"场所,县以下就没有。所以,我们采取了另一个办法:县以下采用留置措施的,可以放到市一级的留置场所去留置。二是,把公安机关管理的看守所里的部分设施进行改造,成为留置场所。开辟成留置专区后,不再是看守所。

四、留置期间可否折抵刑期?

        从性质上来看,留置措施限制和剥夺了被调查人的人身自由,应当予以折抵刑期。而且,以前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时,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折抵刑期,现在由于体制改革,转为监察委员会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从公平公正的角度考虑,留置也应当可以折抵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

五、留置期间律师可否介入?

        首先,留置是监察措施,监察委员会不是司法机关,监察机关履行职责的法律依据不是刑事诉讼法。第二,更重要的是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调查工作的特殊需要决定的。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最多的表现就是行贿受贿,行贿受贿很难拿到物证,多数都是言词的证据,要想被调查对象如实交代情况,这里最大的挑战就是串供、隐藏证据,甚至销毁证据。那么,我们在调查过程中要排除可能出现的干扰。同时,像这样的案件,往往涉及一些机密、秘密的事情,律师也不宜介入。第三,有关案件在监察委移送给检察机关,进入司法程序之后,律师完全可以介入。

以上是北京职务犯罪律师整理的留置的场所在哪里?(留置的期限是多久)相关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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