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案例

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受贿罪判决书

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受贿罪判决书

案由    受贿     案号    (2019)皖1122刑初226号

安徽省来安县人民检察院以来检公诉刑诉[2019]22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陶某犯受贿罪,于2019年10月2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组成合议庭,于2019年11月2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来安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李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陶某及其辩护人范玉夫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19年,被告人陶某在来安县公安局历任来安县公安局半塔派出所所长、来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来安县公安局副局长、来安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在其任职期间,多次索取和收受下属、辖区企业老板、运输个体户、工程施工人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421500元、美元2100元,并利用职权为他们提供帮助。具体事实如下:

1、2004年春节后的一天,被告人陶某收受来安县烟草公司工作人员万晓伟500元来安白云超市购物卡,并对该局查处违规经营香烟工作方面提供支持和关照。

2、2006年春节前,被告人陶某收受来安县原恒通运输公司负责人董斌1000元来安白云超市购物卡,为其公司车辆违章处理和节假日安排交警在车站维持秩序方面提供关照。

3、来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梅爱国为了和被告人陶某搞好关系,在职务调整及工作上得到关照,2006年至2008年每年春节前,送给被告人陶某100美元;2009年至2014年每年春节前,送给被告人陶某200美元;2015年至2016年每年春节前,送给被告人陶某300美元,11年共计2100美元。

4、2006年、2007年春节前,被告人陶某两次收受来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周德贵共计4000元来安白云超市购物卡,并为周德贵在职务调整及工作上提供关照。

5、2006年至2016年每年春节,被告人陶某先后十一次收受来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陈斌共计11000元来安白云超市购物卡,为陈斌在职务调整及工作上提供关照。

6、2006年至2019年每年春节前,被告人陶某先后十四次收受来安锦宏汽车修理厂老板陈锦山共计70000元来安白云超市购物卡,为陈锦山修理厂在事故施救业务及其女儿陈宏在交警队工作等方面给予关照及事后感谢。

7、2006年春节前,被告人陶某收受来安县交警大队车管所所长李恩兵2000元人民币,为李恩兵在职务调整及工作支持上提供关照。

8、2006年、2007年春节前,被告人陶某两次收受来安县工商局直属局原局长孙放共计2000元来安白云超市购物卡,为孙放单位在营运车辆办证、收费等方面提供关照。

9、2006年至2008年春节前,被告人陶某三次收受来安县交管大队民警郑晓春共计6000元人民币,为郑晓春在职务调整及工作上提供关照。

10、2007年春节前,被告人陶某收受来安县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主任余跃峰1000元来安白云超市购物卡,为余跃峰单位的临时交通事故车物品定损业务提供办公用房方面给予关照。

11、2007年至2009年每年春节前,被告人陶某三次收受安徽华峰医药橡胶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赵家春共计6000元来安白云超市购物卡,为赵家春公司车辆和公司运输产品的车辆在违章查处、车辆驾驶证扣分后消分方面提供关照。

12、2007年至2009年每年春节前,被告人陶某三次收受个体运输户胡茂盛共计9000元白云超市购物卡,为胡茂盛运输车辆存在超速、超员等违法行为从轻处罚方面提供关照。

13、2007年至2009年每年春节前,被告人陶某三次收受来安县金邦化工有限公司老板曹金龙共计9000元来安白云超市购物卡,为曹金龙公司运输货物的车队和公司车辆交通违章行为从轻处罚或不处罚提供关照。

14、2007年至2009年春节前,被告人陶某三次收受来安县中医院原承包人张毅共计20000元,为使驾驶员体检放在来安县中医院、医疗纠纷处置、交通事故处理联系他们医院救助、医院车辆违章处理等方面给予关照。

15、2007年、2008年春节前,被告人陶某两次收受房地产开发商孙仁和共计10000元白云超市购物卡,为孙仁和工地车辆违章行为从轻、减轻处罚、划定工地车辆免于处罚时间段方面提供关照。

2019年春节前,孙仁和为了感谢被告人陶某帮助解封他入股的皖东长石有限公司的车辆和机械,送给被告人陶某50000元。

16、2008年至2010年每年春节前,被告人陶某三次收受来安县人民医院原副院长张志龙共计6000元来安白云超市购物卡,为来安县人民医院的车辆违章行为从轻处罚、不予处罚给予关照。

17、2008年,被告人陶某两次收受来安科来兴实业有限公司老板姚海粟共计4000元来安白云超市购物卡。2013年下半年,被告人陶某个人要去江浙办事,找姚海粟借用商务车,姚海粟送给被告人陶某6000元用于路上开支,被告人陶某为姚海粟企业违章车辆的放行和办理车辆上牌手续方面提供关照。

18、2008年的一天,来安县祥瑞运输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杨运春为感谢被告人陶某为金禾化工公司运输危化品的车辆危险品泄露事故进行现场处置及该公司车辆违章提供关照,送给陶某3000元;2012年的一天下午,杨运春因相同事由,送给被告人陶某3000元。

19、2009年春节前,被告人陶某收受来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朱华锋2000元来安白云商厦购物卡,并为朱华锋在职务调整方面提供关照。

20、2009年春节前,被告人陶某收受来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梅爱民2000元人民币,并为梅爱民在职务调整方面提供关照。

21、2009年下半年的一天,被告人陶某收受滁州永通交通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文勇3000元来安白云超市购物卡,为张文勇公司新买的商务车办理好车牌号码提供关照。

22、2009年春节前,被告人陶某收受来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梁兵1000元来安白云超市购物卡,并为梁兵在职务调整方面提供关照。

23、2009年春节前,被告人陶某收受来安县交管大队民警宋芝柱3000元来安白云超市购物卡,为宋芝柱在职务调整上提供关照。

24、2009年至2013年每年春节前,被告人陶某五次收受来安县汽车站副经理张兴旺共计15000元来安白云超市购物卡,为汽车站运营车辆违章处理、缩短事故处理周期、车站门前秩序维护等方面给予关照。

2013年11月,被告人陶某考虑到平时给来安县汽车站提供了上述很多帮助,以给车管所发放年终奖为由找张兴旺索要20000元,张兴旺同意并支付,后该20000元被被告人陶某用于个人支出。

25、2009年春节和中秋节、2010年春节和中秋节,被告人陶某四次收受来安县供电公司光华公司原负责人陈贵祥共计4000元购物卡,为陈贵祥侄子陈涛在交警队任协警提供关照。

2014年至2016年每年春节、中秋节,被告人陶某六次收受陈贵祥共计6000元购物卡,为陈贵祥亲戚家小孩潘勇到来安县交警队任协警提供关照。

为了感谢被告人陶某为其和其亲友的交通违法行为打招呼从轻处理或不处理,陈贵祥于2010年10月和2011年6月两次为被告人陶某支付了其在KTV唱歌未付的唱歌费用共计6000元。

26、2010年春节前,被告人陶某收受来安运输企业老板卞多斌5000元来安白云超市购物卡,为卞多斌企业的车辆违章处理、车辆报废等事项上给予关照。

27、2012年春节前,被告人陶某收受来安甬安出租车公司老板王宇5000元来安白云超市购物卡,为王宇公司出租车司机的管理、处理出租车司机上访、划定城区出租车专业停车位、减轻对甬安公司驾驶员违章处理、取缔三轮车载客和打击黑车非法营运、对公司车辆违章处罚等方面给予关照。

28、2012年、2013年两年春节前,被告人陶某两次收受来安天路混凝土有限公司老板王东共计10000元,为王东公司混凝土搅拌车在车辆违章处理和车辆查扣后及时放行提供关照。

29、2013年至2015年每年春节前,被告人陶某三次收受来安闵江搅拌站老板王永安共计15000元,为王永安搅拌站车辆的违章行为从轻处理或不处理,或者车辆查扣后能及时放行提供关照。

30、2013年春节前,被告人陶某收受交通标志线施工人宁正强5000元来安白云超市购物卡,为宁正强承接业务以及尽快结算工程款方面提供关照。

31、2016年2月,来安县金丰粮油公司原工会主席张国昌酒后驾驶汽车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王进永受张国昌请托找到被告人陶某帮忙。被告人陶某为了帮助张国昌获得从宽处理,违规安排张国昌第二天到来安县交警队投案、接受抽血检测,致使第二天张国昌的血液中检测不出酒精成分。后被告人陶某又违规向县检察机关打招呼,请求帮忙对张国昌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后经来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研究决定,对张国昌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后被告人陶某便以周转为名向王进永索要200万元,王进永嫌钱太多多次推脱,最后通过转账方式转账80万元到被告人陶某指定的账户中给被告人陶某。

32、2016年春节前,被告人陶某考虑到他经常给滁州市经纬模具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吴成俭公司车辆违章、驾驶证扣分、消分提供帮助,以给交管大队干警搞点福利的名义找吴成俭索要60000元,吴成俭同意并按照被告人陶某的要求将60000元钱转至被告人陶某提供的账户。

33、2017年底,被告人陶某向来安县公安局110大楼绿化工程中标人张家明索要10000元。张家明为感谢被告人陶某把110大楼绿化工程交给他做,同时为了以后在工程款结算上得到关照,送给被告人陶某10000元。

34、2017年春节前,被告人陶某收受来安阳光学校老板钮加伟3000元来安白云超市购物卡,为钮加伟学校学生开展警营开放活动、开展法制教育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讲座等方面提供关照。

35、2017年、2018年春节前,被告人陶某两次收受来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王翔共计4000元来安白云超市购物卡,为王翔在工作上提供关照。

36、2019年春节前,被告人陶某收受滁州天然公路建材有限公司老板朱祥胜10000元,为朱祥胜企业在来安县矿山整治中牵扯到其企业时给予关照。

37、2019年春节前,被告人陶某收受工程材料商徐长乐20000元,为徐长乐企业涉嫌收购盗采原沙案件提供关照。

38、2019年春节前,被告人陶某收受来安县半塔个体商人干月华10000元,为干月华在来安县矿山整治过程中所涉案件给予关照。

39、2019年春节前,被告人陶某收受来安县张山镇意农山庄老板曹本清5000元,答应为曹本清在矿山整治行动中存在涉案行为提供关照。

40、2019年6月,被告人陶某收受来安县安监局原局长王庆丰50000元,为任国安在矿山整治行动中涉嫌盗采的案件得到关照和从轻处理提供关照。

41、2019年春节前,被告人陶某要求来安县公安局110大楼项目负责人朱斌为其支付个人在来安玉明土菜馆的餐费共计100000元。朱斌为感谢被告人陶某为该工程关系协调、矛盾调解、配套工程、附属工程的承接、工程款结算审批等方面为提供关照,按要求向陶某提供的账户汇款10万元。

42、2019年正月和2019年5月份,来安古井君莱国际酒店老板余双喜为了跟被告人陶某搞好关系,少让公安派出所检查他的酒店,为被告人陶某免除了4000元的食宿费用。

43、2019年春节前,被告人陶某收受来安县宝荣水泥厂老板嵇宝荣20000元,并答应为嵇宝荣涉嫌收购盗采石料案件提供关照。

被告人陶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退出违法所得1436200元。

公诉机关对被告人陶某建议在有期徒刑四至五年间予以量刑,罚金刑在三十万至四十万之间予以处罚。

上述事实,被告人陶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证人万某等证人的证言、银行交易记录、张国昌涉嫌交通肇事罪不起诉决定书、案件侦查卷、检察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结算审核报告、发票、关于朱祥胜违规施工被查封的情况经过、关于徐长乐(雪峰公路建材制品厂)被查封经过、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取保候审决定书、释放证明书、公司实际控制人证明书、机动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机动车查验凭证、营业执照、情况说明、证明、干部任免审批表、任职情况说明、证明、干部任免文件、来政办秘(2018)120号文件、被告人陶某户籍信息、立案决定书、留置决定书、查封扣押通知书、查封扣押财物清单、到案经过、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以上证据能相互印证,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被告人陶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1421500元、美元2100元,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受贿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受贿罪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陶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受贿的犯罪事实,属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陶某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本院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陶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7月19日起至2023年9月18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二、对被告人陶某退出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本文由某某资讯网发布,不代表某某资讯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bjlaw995.com/anli/10449.html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bjlaw995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