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二审的开庭流程
刑事案件二审的开庭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1、庭前准备:
确认被告人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等。
向检察院发送《阅卷通知书》,通知其派员阅卷。
确认被告人是否已委托辩护人,如需指定辩护人,应在开庭前完成。
向检察机关、当事人及辩护人发送开庭通知书、传票和出庭通知书。
如果有新的证据,应在开庭前向被告方开示。
2、开庭宣布:
审判长宣布开庭,核对出庭人员的身份,并宣布法庭纪律。
宣布合议庭成员、书记员和检察人员等人员名单。
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并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3、法庭调查:
审判长宣布进行法庭调查,宣读原审判决书,并由控辩双方陈述。
讯问和发问,包括检察人员讯问被告人,辩护人发问,以及当事人之间的互相发问。
法庭归纳小结,确定法庭进一步调查的重点。
法庭举证,控辩双方出示证据,并进行质证。
当庭认证,合议庭对证据进行审查核实并做出认证结论。
4、法庭辩论:
审判长宣布进行法庭辩论,控辩双方围绕法律的具体适用问题展开辩论。
对等辩论和互相辩论,控辩双方要求发表辩论意见。
宣布法庭辩论结束,审判长询问检察人员和当事人对裁判的意见。
6、被告人最后陈述:
审判长宣布由被告人作最后陈述,询问其是否认罪认罚。
7、休庭与评议:
宣布休庭,告知检察人员和当事人重新开庭的时间。
评议,决定当庭宣判的,应于休庭后立即进行评议;择期宣判的,应在最后一次庭审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评议。
8、宣判:
继续开庭,宣布裁判结果,征询意见,宣布闭庭。
这个流程确保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同时也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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