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律师(立案量刑数额巨大标准)
北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律师(立案量刑数额巨大标准)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金额标准及量刑是什么?今天北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律师带你详细了解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金额标准,量刑标准及罚金问题,供参考。
相信大家都非常熟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这个罪不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还扰乱了,金融秩序,给国家金融机构带来巨大冲击,又让很多民众多年积蓄血本无归,该罪是目前国家重点打击犯罪之一。
犯罪特征是非法吸收指未经人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库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其中还包括变相吸收、向社会公开宣传。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
3、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万元以上,同时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曾因非法集资受过刑事追究的;
2、二年内曾因非法集资受过行政处罚的;
3、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1、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2、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500人以上的;
3、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50万元以上或者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50万元以上,同时具有本解释第三条第二款第三项情节的,应当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北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解答: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
2、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5000人以上的;
3、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00万元以上的。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500万元以上或者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500万元以上,同时具有本解释第三条第二款第三项情节的,应当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单处罚金。(一般情节)
2、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3、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四、罚金标准是什么
1、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处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金
2、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金
3、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并处五十万元以上罚金。
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量刑情节考虑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以行为人所吸收的资金全额计算。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提起公诉后退赃退赔的,可以作为量刑情节酌情考虑。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在提起公诉前清退所吸收资金,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对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依法将案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
法律依据:
1、《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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