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职务犯罪

律师解读单位行贿罪新规:集体决策送钱,为何老板个人坐牢?

时间:2026-04-10 18:22阅读:
律师解读单位行贿罪新规:集体决策送钱,为何老板个人坐牢?导读: 公司开会决定送钱,违法所得也归了公司,为什么最终只有老板一个人被追刑责?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律师解读单位行贿罪新规:集体决策送钱,为何老板个人坐牢?

导读: 公司开会决定送钱,违法所得也归了公司,为什么最终只有老板一个人被追刑责?2026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两高”新司法解释,彻底改变了单位行贿与个人行贿的认定规则。

案例: 某建筑公司为承揽政府工程,经股东会决议,由法定代表人郑某经手向某局长行贿80万元。后工程顺利中标,公司获利数百万元。案发后,检察机关依据新司法解释,以行贿罪对郑某个人提起公诉,而非认定单位行贿。

律师解读单位行贿罪新规:集体决策送钱,为何老板个人坐牢?(图1)

辩点解析:
新规带来的最大变化,在于精准区分“单位行贿”与“个人行贿”。《刑法》第393条规定,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026年4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6〕6号,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对单位行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作出进一步明确。辩护需围绕以下核心展开。

第一,审查“违法所得归属”这一核心认定标准。 《解释(二)》明确,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具有单位集体决定、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或者单位实际控制人或者主管人员决定、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这两种情形之一的,以单位行贿罪定罪处罚;个人财产和单位财产高度混同,单位通过行贿获得不正当利益实际归个人所有的,以行贿罪定罪处罚。郑某案中,辩护律师首先应审查公司财务制度是否规范。若公司账户与郑某个人账户长期混同,违法所得实际流入郑某个人腰包,则定性为行贿罪并无不当;反之,若能证明公司财务独立、违法所得确归单位,则应争取认定为单位行贿罪。

第二,利用“对单位行贿”入罪门槛争取罪轻辩护。 《解释(二)》第二条明确,对单位行贿,个人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单位行贿数额在四十万元以上的,或者个人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四十万元且具有特定情形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即便80万元已超入罪门槛,辩护律师仍可围绕单位行贿罪的量刑相对较轻这一特点,全力构建“违法所得归单位、单位财务独立”的证据体系。

行动指引: 企业一旦涉及行贿调查,第一时间梳理公司财务制度、账目流水、股东会决议等,证明单位财产的独立性,是律师帮助当事人争取较轻定性的关键。

显示全部

收起

最新文章

热门推荐

首页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 返回顶部

京ICP备10040864号-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