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老总贪了300万,竟判缓刑?律师揭秘背后3个关键原因
【导读】国企老总贪污300万,最后居然判了缓刑,不用坐牢?这听起来是不是有点不可思议?
别急,这是我最近处理的一个真实案子。当事人是某国企分公司的一把手,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虚开发票等方式,把300多万公款弄到了自己名下。事情败露后,他被检察院以贪污罪公诉了。
贪污300万,按照法律规定,数额特别巨大,起刑就是十年以上。那为什么最后法院判了三年,缓刑四年呢?
这里面有三个救命稻草,缺一不可:
第一,全额退赃!一分不少地退!
这是最重要的前提。他在庭审前想尽办法,砸锅卖铁把300万全部退还了。法院一看,国家的损失挽回了,这态度首先就摆正了。要是钱花光了退不回来,那基本就别想缓刑了。
第二,认罪认罚+坦白。
他从被调查开始,就非常配合,把自己的问题一五一十都交代清楚了,并且在检察院阶段就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这为他争取到了重要的从宽处罚情节。
第三,全部退赃+认罪认罚,成功改变了案件性质!
检察院最初指控的是贪污罪,这是个重罪。但因为我们全部退赃,证据也显示他一开始并无永久非法占有公款的意图,更像是“挪用后无法归还”,最终法院采纳了我们的部分辩护意见,在量刑上给予了极大从宽。
所以,这个“缓刑”结果,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而是律师+当事人在每一个环节都做出最正确选择的结果。它背后是法律的精密计算:挽回了损失、消除了社会危害性、当事人真心悔过,法律才给了他一个不用蹲监狱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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