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斡旋受贿罪中的不正当利益的认定

时间:2025-04-20 21:19阅读:
斡旋受贿罪中的不正当利益的认定斡旋受贿罪中的“不正当利益”的认定取决于行为人是否为请托人谋取了不正当利益。根据《刑法》第388条的规定,斡旋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

斡旋受贿罪中的不正当利益的认定

斡旋受贿罪中的“不正当利益”的认定取决于行为人是否为请托人谋取了不正当利益。根据《刑法》第388条的规定,斡旋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索取或收受财物的行为。

1. 不正当利益的认定标准

不正当利益”通常指违反法律法规、政策或行业规范所获得的利益,或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的利益。具体包括:

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利益

要求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行业规范的规定,为自己提供帮助或者方便条件

斡旋受贿罪中的不正当利益的认定(图1)

在经济、组织人事管理等活动中,谋取竞争优势的,应当认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

2. 司法实践中的应用

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不正当利益”往往涉及具体的案件情况。例如,如果国家工作人员通过其职权或地位影响了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为请托人获取了属于请托人应得的利益,这可能不被视为“不正当利益”。相反,如果国家工作人员为请托人获取了本质上不正当的利益,如通过违反规则或程序获得的利益,则可能被认定为“不正当利益”。

3. 案例分析

例如,在某个案例中,某人通过其职权影响了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为请托人在其应得的工程项目中获得了合同。法院在判决时需要考虑该工程项目的分配是否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如果该项目的分配本身就是合法的,则即使该人通过职权影响了结果,所获得的利益也不被视为“不正当利益”。

结论

斡旋受贿罪中的“不正当利益”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法律规定的多种要素,并具体分析案件中的事实情况。在处理这类案件时,法院会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评估行为是否构成了法律所禁止的斡旋受贿和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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