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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9个罪名立案量刑标准一览表

 司法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9个罪名立案量刑标准一览表

司法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9个罪名立案量刑标准一览表

序号

罪名

立案量刑标准

检察
  监察

1

徇私枉法罪(刑法第399条第1款)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对明知是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其他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以追究刑事责任为目的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2.对明知是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故意包庇使其不受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3.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故意使罪重的人受较轻的追诉,或者使罪轻的人受较重的追诉的;4.在立案后,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应当采取强制措施而不采取强制措施,或者虽然采取强制措施,但中断侦查或者超过法定期限不采取任何措施,实际放任不管,以及违法撤销、变更强制措施,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脱离司法机关侦控的;5.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枉法判决、裁定,即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或者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的;6.其他徇私枉法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2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第399条第2款)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应予立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枉法裁判,致使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2.枉法裁判,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3.枉法裁判,造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4.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证据,制造假案枉法裁判的;5.串通当事人制造伪证,毁灭证据或者篡改庭审笔录而枉法裁判的;6.徇私情、私利,明知是伪造、变造的证据予以采信,或者故意对应当采信的证据不予采信,或者故意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故意错误适用法律而枉法裁判的;7.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检察
  监察

3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第399条第3款)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应予立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致使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2.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5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75万元以上的;3.造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4.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1年以上,或者破产的;5.其他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检察
  监察

4

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第399条第3款)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应予立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致使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2.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3.造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4.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6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5.其他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检察
  监察

5

私放在押人员罪(第400条第1款)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私自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放走,或者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放走的;2.伪造、变造有关法律文书、证明材料,以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逃跑或者被释放的;3.为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故意向其通风报信、提供条件,致使该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的;4.其他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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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第400条第2款)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造成严重后果”,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致使依法可能判处或者已经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的;2.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3人次以上的;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以后,打击报复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被害人、证人和司法工作人员等,或者继续犯罪的;4.其他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检察
  监察

7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第401条)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刑罚执行机关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违法报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2.审判人员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徇私舞弊,违法裁定减刑、假释或者违法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3.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徇私舞弊,违法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4.不具有报请、裁定、决定或者批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权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伪造有关材料,导致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被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5.其他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检察
  监察

8

刑讯逼供罪(第247条)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以殴打、捆绑、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逼取口供的;2.以较长时间冻、饿、晒、烤等手段逼取口供,严重损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体健康的;3.刑讯逼供造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轻伤、重伤、死亡的;4.刑讯逼供,情节严重,导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5.刑讯逼供,造成错案的;6.刑讯逼供3人次以上的;7.纵容、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刑讯逼供,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8.其他刑讯逼供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检察
  监察

9

暴力取证罪(第247条)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以殴打、捆绑、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逼取证人证言的;2.暴力取证造成证人轻伤、重伤、死亡的;3.暴力取证,情节严重,导致证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4.暴力取证,造成错案的;5.暴力取证3人次以上的;6.纵容、授意、指使、强迫他人暴力取证,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7.其他暴力取证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检察
  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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