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高级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诈骗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 作者:xbhao • 更新时间:2023-04-07 •阅读 安徽省高级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诈骗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 (2011年8月1日) 一、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五千元为起点。 二、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五万元为起点。 三、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五十万元为起点。 本文由某某资讯网发布,不代表某某资讯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bjlaw995.com/xsfg/144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