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读危险作业罪与企业合规建议
一、危险作业罪的法律要点解读
1. 法律依据
《刑法》第134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
(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
(三)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
2. 构成要件
行为表现: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实施法定的三种危险行为;
具体情形:包括破坏安全设备、拒不执行整改、无证从事高危作业;
主观要件:故意或过失均可能构成本罪(需结合具体行为判断);
后果要求:具有“现实危险”(不要求实际发生事故)。
3. 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
危险作业罪:针对“现实危险”,属于“行为犯”,即使未发生事故也可追责;
重大责任事故罪:要求实际发生重大伤亡或财产损失,属于“结果犯”。
4. 量刑特点
最高刑期为1年有期徒刑,属于轻罪,但可能与其他罪名(如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竞合,导致加重处罚。
二、企业合规风险防范建议
1. 安全生产制度完善
建立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责任;
定期更新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与最新法律法规同步;
对矿山、危化品、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制定专项应急预案。
2. 人员管理与培训
强化安全管理人员资质审查,禁止无证上岗;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留存培训记录;
对拒不执行安全指令的员工,采取纪律处分并记录在案。
3. 设备与数据管理
禁止擅自关闭、破坏安全监控设备,定期维护检查;
确保生产数据(如监控记录、报警信息)真实完整,不得篡改或删除;
使用数字化系统管理设备运行状态,实现可追溯。
4. 隐患整改与合规应对
对监管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必须书面签收并制定整改计划;
整改过程需留存证据(如会议记录、整改照片、验收报告);
若对整改要求有异议,可通过法律程序申诉,避免“拒不执行”风险。
5. 高风险作业审批
涉及矿山开采、危化品生产等需行政许可的领域,确保资质齐全;
禁止为赶工期、降成本而未经批准擅自开工;
建立“安全一票否决制”,业务部门与安全部门权责分离。
6. 合规文化塑造
将安全生产纳入企业价值观,管理层带头示范;
设立内部举报渠道,鼓励员工监督安全隐患;
定期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合规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偏。
三、律师特别提示
“现实危险”的认定:司法实践中可能依赖专家鉴定或现场勘验,企业需提前预判风险并留存证据。
合规不起诉的机遇:若企业建立有效合规体系并主动整改,可能争取检察机关适用合规不起诉制度。
交叉责任风险:企业负责人、安全主管、一线操作人员均可能被追责,需明确责任划分。
综上所述:
危险作业罪的立法目的是通过刑事手段前置化打击安全隐患。企业应摒弃“不出事就没事”的侥幸心理,通过系统化合规管理降低法律风险。建议聘请专业刑事律师团队开展合规诊断,针对行业特点制定个性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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