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期间,被留置人员享有哪些权利?
在留置期间,被留置人员享有以下权利:
1、知情权:被留置人员有权知晓留置的原因和依据,以及留置的时间等信息。根据《监察法》的规定,监察机关应当在留置后24小时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除非有碍调查的情形。
2、申诉权和申请复审、复核权:被留置人员对于留置措施不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监察机关申请复审和复核。
3、医疗权:监察机关应当保障被留置人员的饮食、休息和安全,并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4、律师协助权:虽然《监察法》没有明确赋予被留置人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但根据法治原则,被留置人有权委托律师协助处理留置相关事宜。
5、隐私权:被留置人员的通信自由、隐私权等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个人和机构不得侵犯。
6、拒绝回答不侵犯案件的问题的权利:在留置期间,被留置人员有权拒绝回答可能侵犯其合法权益的问题。
这些权利的保障旨在确保留置措施的合法、合规进行,同时也保护了被留置人员的合法权益,防止权力的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