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贪污罪的证据指引参考
认定贪污罪的证据指引参考
贪污罪是职务犯罪的一种,是目前最为常见的犯罪,对于贪污犯罪在监察委留置结束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对贪污犯罪的嫌疑人要证据方面做到确实充分。因此,在认定行为人贪污罪时,应当注意审查和收集以下证据。
1.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⑴犯罪嫌疑人姓名等身份信息、个人经历、职务任免情况及其承担的具体职责;
⑵委派、委托从事公务及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情况;
⑶作案的动机、目的、犯罪起意及具体策划过程、内容;
⑷利用职务便利的具体过程、实施贪污行为的时间、地点、参与人、经手人、次数、数额、方法、具体手段、具体经过及被贪污财物的形式、特征及来源;
⑸赃款赃物的处理、去向及用途,案发后被贪污财物归还情况;
⑹)共同犯罪的起意、策划、分工、实施等情况,每个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情况。
2.被害人陈述:
犯罪嫌疑人姓名、年龄、入学、工作等;
3.证人证言:
⑴与犯罪嫌疑人的关系,行为人的任职、履职及职责分工、范围情况;
⑵)款物支出的手段、名义、被贪污的时间、特征、数量及单位发现犯罪的经过、对被贪污财物的财务记账、平账情况;
⑶犯罪嫌疑人对其贪污行为的隐瞒、辩解、欺骗情况;
⑷相应的受让人、受赠人等证人证言,以及从上述证人处提取的赃物。
4、贪污罪相关物证、书证:
⑴查获的赃款、赃物及犯罪嫌疑人用贪污的款项购买的物品;
⑵任职履历表、任命文件、会议纪要、人事部门或组织部门的任职证明等证明其担任职务情况;
⑶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工商登记材料及委任书、聘任书、承包合同等;
⑷证实行为人犯罪嫌疑人实施贪污行为的时间、地点及经过等书信、日记;
⑸证实贪污行为及财物数额、种类、去向的合同、借条等书证及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
⑹单位的财务帐据、票据、凭证及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
⑺贪污犯罪现场的指纹、脚印等。
5. 贪污罪相关鉴定意见:
⑴证明贪污款物的司法会计鉴定意见、审计鉴定意见等;
⑵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贪污的签字笔迹、印鉴等笔迹鉴定意见;
⑶被贪污财物的估价鉴定意见。
6.勘验、检查笔录、辨认笔录:
⑴对贪污现场的勘验检查笔录及照片;
⑵目击证人辨认犯罪嫌疑人或物证的笔录;
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证人指认现场笔录。
7.视听资料、电子证据:
现场监控录像,单位或银行电子财务数据。
以上是北京职务犯罪辩护律师根据办案经历和相关网络资料,整理的认定贪污罪的证据指引参考,意在和公诉人,辩护人相关讨论,学习及办理贪污罪案件时参考。
认定贪污罪证据相关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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