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行贿和借款的界定(借款与贿赂区别)
【赵正彬律师 北京浩伟律师事务所 职务犯罪刑事辩护律师咨询】
行贿和借款的界定主要从以下几个关键方面区分:
1.借款事由与用途
借款:通常有正当、合理的经济需求(如购房、购车、资金周转等),且款项去向与借款用途相符。
行贿:往往缺乏合理事由,或借款用途与实际资金流向不符(如声称借款用于购房,但款项未实际用于购房)。
2.双方关系与经济往来
借款:双方可能存在亲友、同事等关系,有长期经济往来或信任基础。
行贿:双方多为行政管理关系,缺乏情感基础,借款可能与职务便利相关。

3.借款手续与约定
借款:一般会有借条、借款合同等书面手续,明确借款金额、利息、还款期限等。
行贿:可能无借条或手续不规范,甚至倒签日期,以掩盖权钱交易本质。
4.还款意愿与能力
借款:借款人有还款意愿和能力,会主动还款或与出借人协商还款计划。
行贿:受贿人通常无还款意愿,或虽有还款能力但长期不归还,甚至在案发前才“补救”。
5.与职务行为的关联
借款:与职务行为无关,不存在利用职权为对方谋取利益的情况。
行贿:出借人可能通过借款换取受贿人利用职务便利提供帮助(如工程承揽、项目审批等)。总结:区分借款与行贿需综合判断,核心在于是否存在权钱交易的对价关系。若借款事由合理、手续完备、有还款行为且与职务无关,一般认定为借款;若缺乏合理事由、手续不规范、无还款意愿且与职务利益相关,则可能构成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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