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2000)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已于2000年6月3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21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2000年7月19日起施行2000年7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19号为了正确适用刑法,现就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解释如下:

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以上是北京职务犯罪律师整理的相关法律常识,有法律问题咨询,可以联系我们的刑事律师

本文由某某资讯网发布,不代表某某资讯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bjlaw995.com/xsfg/12814.html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bjlaw995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