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最新减刑标准,北京职务犯罪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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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补充规定》2019年6月1日起施行,内容为刑法分则第八章贪污贿赂罪判处刑罚的原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罪犯的减刑、假释规定。现将其与此前的减刑、假释司法解释进行对比,从中发现职务犯罪案件的减刑、假释在减刑起始时间、间隔时间、减刑幅度等方面更加严格。
职务犯罪最新减刑标准,北京职务犯罪律师咨询,为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施行后,依照刑法分则第八章贪污贿赂罪判处刑罚的原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罪犯的减刑、假释补充规定如下:
一、不履行财产性判项
对拒不认罪悔罪的,或者确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者不全部履行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不予假释,一般不予减刑。
二、减刑起始时间
(1)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三年以上方可减刑;
(2)被判处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
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
(1)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六个月有期徒刑;
(2)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九个月有期徒刑;
(3)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
四、减刑间隔时间
(1)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两次减刑之间应当间隔二年以上;
(2)被判处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两次减刑之间应当间隔一年六个月以上。
五、无期徒刑的减刑幅度
(1)被判处无期徒刑,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四年以上方可减刑。
(2)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三年有期徒刑;
(3)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二年以上二十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4)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一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5)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再减刑时,减刑幅度比照本规定第二条的规定执行。
(6)两次减刑之间应当间隔二年以上。
六、死缓的减刑幅度
(1)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减为无期徒刑后,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四年以上方可减刑。
(2)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3)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四年六个月以上二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4)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四年以上二十四年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
(5)减为有期徒刑后再减刑时,减刑幅度比照本规定第二条的规定执行。两次减刑之间应当间隔二年以上。
七、重大立功
职务犯罪最新减刑标准,北京职务犯罪律师咨询,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减刑时可以不受上述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的限制。
八、假释
对本规定所指贪污贿赂罪犯适用假释时,应当从严掌握。
以上是北京职务犯罪辩护律师赵正彬为你整理的职务犯罪最新减刑标准,北京职务犯罪律师咨询,供大家参考。
日期:2021-05-15 | 所属分类:热点关注 TAG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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